为贯彻落实《瑞安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22〕223号)和《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直属学校和安阳教育学区学校施教区调整方案》(瑞教义〔2012〕396号)精神和《安阳教育学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精神,切实做好招生工作,制订本实施细则。
组长:徐建春
副组长:徐 帆 吴振威 姜良滢
成员:叶芙芳 胡红桃 金燕燕 张元周
吴朝双 陈李静 李华弟 孙胜光
陈前程 陈茂可 曹启福
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由叶芙芳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二)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和“公民同招”,公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入学报名工作事项和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凭《儿童预防接种证》以及本人户籍证件、父母(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等参加报名。
第一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及本人无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施教区范围内无户籍,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施教区外需要在我校就读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时间和程序。
1.网络报名阶段:
(1)网络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7月5日—7月13日,前三个批次的入学对象,已取得入学积分的新居民子女选择“安阳教育学区新居民小学”报名。
第四批按区域分两轮报名,第一轮8月2日网络报名,第二轮8月5日网络报名。已参加其他学校报名或已被前三个批次录取的适龄儿童,不得参加我校第四批报名;已参加第四批第一轮报名的适龄儿童,不得参加第四批第二轮报名。
第一批和第二批适龄儿童8月4日补报。
(2)网络报名操作流程
本校招生采取网络同步报名,统一使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符合前三批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如需就读民办学校,根据学生(家长)意愿,须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民办学校报名(只能选报瑞安市域内1所或2所民办学校)。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手机先安装“浙里办”APP,同时注册账号,已经注册账号无需重复注册。网络报名时,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中的一种完成信息填报。
方法一:运行登录手机APP“浙里办”,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进入系统,查看报名须知,再根据提示进行信息填报。
方法二:运行登录手机APP“浙里办”,搜索“入学掌上通”,登录“入学掌上通”系统界面后点击“入学服务”中的“义务段入学报名”,选择选择“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进入系统,查看报名须知,再根据提示进行信息填报。网络报名成功后,可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实时查询信息,同时系统将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发送监护人1手机。
网络报名具体操作,参见对应的施教区公办学校的“招生网络报名指南”(发布在瑞安市教育局官微“瑞安教育发布”或其他媒体上)。
2.信息查验阶段:
网络报名截止后,7月14日-7月23日核对查验报名信息。如无法核对信息的,学校会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进行验证,并对不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予以退档。审核后会及时公示查验结果。
3.招生录取阶段:
7月24日-8月1日,前三批录取;8月4日第四批第一轮录取;8月6日,第四批第二轮录取。学校会按规定时间公示预录取结果并上报学区备案。
招生基本流程安排如下:
工作内容 | 时间安排 |
全市公民办学校第一二三批报名 | 7月5日—7月13日 |
资格信息查验 | 7月14日—7月23日 |
第一、二、三批录取及超计划数学生统筹 | 7月24日—8月1日 |
第四批报名录取 | 8月2日—8月6日 |
第一、二批补报录取 | 8月4日 |
(一)第一、第二、第三批招生。
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按第一、第二、第三批顺序依次进行招生。若同一批次的报名学生数少于剩余学额,如数录取;若同一批次的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第一批以房产证(不动产证)和户籍登记时间分别距离限定截止时间的月数相加,从大到小排列顺序予以录取(月数相同时,按天数从大到小排列顺序予以录取,天数相同时,按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第二批按照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第三批按照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依次招录前三批的适龄儿童后尚有剩余学额,接受符合政策优待相关规定的适龄儿童;如仍有剩余学额的,再按参加“双向选择”的适龄儿童在其施教区内的批次和上述录取规则招录,额满为止。
在按上述程序依次招录和接受统筹(包括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的适龄儿童后,若有剩余学额,经学区审核后启动第四批招生程序。
(二)第四批招生。
第四批分两轮招生。第一轮招生包括三类对象:第一类为拥有瑞安城区(包括玉海街道、安阳街道、锦湖街道、潘岱街道、东山街道、上望街道及北麂乡,下同)户籍的适龄儿童;第二类为拥有我校(或瑞安城区直属学校)施教区内户籍但登记时间不符合要求的适龄儿童;第三类为拥有我校(或瑞安城区直属学校)施教区内不动产权证但登记时间不符合要求或全额期房的业主适龄子女。第二轮招生对象为需要在安阳教育学区所属学校就读的瑞安户籍适龄儿童。
学校在招录第四批第一轮、施教区户籍生第一次补报及符合统筹条件的适龄儿童后,仍有剩余学额的,经学区审核后启动第四批第二轮招生程序。
若同一轮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额,学校应如数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额,学校采用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没有被录取的报名对象,按规定时间参加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补报。
(1)瑞湖路以南:东至后垟河,南至万松西路—原自来水厂西侧小巷—飞云西路—飞云江,西、北至瑞湖路。
(2)瑞湖路以北:东至沙河路,南至瑞湖路,西至小横山村,进星村(村民),北至沙河新村。
包括:西门村、瓦窑村、城北村、小横山村、进星村(原村民)、西门河头社区(原竹排头居民区、西河头居民区,西门街双号60号之后,单号79-1号之后,飞云西路(单号271号,双号238号,11弄之后,西前街除3-15号单号外,飞云西前街除2-16号双号外,沿江西路单号13号,双号30号之后属于我校施教区范围)、西河小区、花园新村、沙河新村及第一桥村(村民)。
(二)各批次适龄儿童的户籍迁入时间和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住宅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及以上)登记时间均截止于2022年6月30日。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房产证(不动产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房屋在抵押期间的,须提供瑞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房屋产权证明或银行抵押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因旧城(旧村)改造拆迁被收缴的,须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该房产信息证明。
(三)适龄儿童在本施教区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和房产持有人的户籍均须与上述房屋地址一致,并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无房产证明,且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参加报名。
(四)持居留证的适龄华侨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指其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成年兄姐等)在本施教区内拥有户籍和房产的,凭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包括父母及本人华侨身份证明、居留证,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适龄华侨儿童与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或公证书等)参加报名;其父母或本人在我校施教区内拥有房产证的,也可凭房产证(不动产证)和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参加报名。港、澳、台同胞子女和台湾籍适龄儿童,可以参照以上方法执行。
(五)轻度残疾的适龄户籍儿童,可参加本校报名;中度残疾的儿童,按规定到到特殊学校报名。
(六)因超招生计划数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被录取的第一、二、三批适龄儿童,按相关规定,由教育局和学区统筹安排。
(七)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法定监护人)须在今年招生报名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后上报审批,明年按规定参加报名。
(八)本《实施细则》未作规定的招生事项和招生政策,《瑞安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瑞教义〔2022〕233号)、《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直属学校和安阳教育学区学校施教区调整方案》(瑞教义〔2012〕396号)精神和《安阳教育学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二)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及时组织招生工作。不招收不足龄儿童,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开,按规定时间将每一个批次的招生结果上报学区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舆论监督。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建立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确保本施教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三)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计划数招生,不随意增扩班额、学额。若确需对招生计划与学额进行调整,将向学区和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实施。
(四)建立招生督查制度。适龄儿童父母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或在招生报名中不按规定选报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电脑派位(或抽签)资格和录取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社保等证明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市教育局:65890963;安阳学区:65611036;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65815611。
(一)本校招生实施细则和有关招生信息将及时公布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宣传栏。
本校网址:http://hqxx.rajyj.com/
(二)本《实施细则》与学校原有招生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